2010年五河县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0年我县卫生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111个(详见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招聘工作实施意见,通过县电视台、五河县人民政府网、蚌埠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9日—6月1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城关镇一楼(淮河路16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打印一份,贴上照片(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考生需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意见”栏内签字。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属全日制的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确定拟录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取消公示和录用资格。
(3)报名时须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以于2010年6月12日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成功者请于2010年6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城关镇一楼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6月19日(详见准考证)。
报考卫生局、计生委所属单位(不含卫生监督所)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占30%,《专业知识》占70%;报考其他部门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并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执行。
体检、考核人数按笔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招聘的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服务期内不予调出县外。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查询招聘信息请登陆:
咨询电话:0552-5056599
|